|
“我说xxxx,因为我瘦了。”郭德纲因代言一个保健品广告而惹上了官司。消费者王先生以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为由,将郭德纲和北京奥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等告上法院,要求其在北京市和保定市两地的报纸上公开道歉,同时双倍返还货款116元。记者昨天获悉,崇文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。
家住崇文区的王先生诉称,自今年4月以来,《保定晚报》连篇累牍编写、刊登宣传郭德纲代理的一则减肥保健品广告,出于对名人的信任,他于今年4月、6月分别在保定购买了两盒该款产品,共计58元。但服用后,王先生认为“广告中宣传的功效没有那么神”,为此,他产生四点质疑。
目前,此案正在审理中。
昨天,郭德纲的助手告诉记者,郭德纲已知道此事。郭德纲使用过这种产品,感觉还可以,才对此进行代言的。至于广告批准文号等具体事宜,他们不会出面,具体事宜都由厂家来解决。
消费者提出四点质疑
{1}广告中宣传的功效没有那么神。
广告宣称,只需3小时立即排出油腻大便,3天腰腹赘肉变软变薄,只需三盒体重明显减轻,比传统减肥产品排油效果更强。王先生称,他按照产品说明喝了以后,并没有收到广告宣传中所说的效果。
{2}广告未标明批准文号。
王先生提出,这则广告未标明广告批准文号,违反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,属于虚假宣传。被告郭德纲以名人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,具有欺骗性。
{3}广告未如实宣传产品的成分。
广告宣传其产品里面有上百种营养物质。王先生则认为,说明书表明主要原料为“茶叶、决明子、焦麦芽、制何首乌、制大黄、灵芝、枳实、菊花”,没有100多种营养成分。
{4}可能冒用其他产品批号。
根据该减肥产品的批文编号,他在中国保健食品网上查询到的名称和该产品实际使用的名称不符。另外,其申报研制单位也和广告宣传上的不符合。(完)
刚刚看到央视一套的3.15晚会披露了这个虚假减肥广告——“藏秘排油”。郭德纲从中牟利200百万! 他口口声声对其代言作担保!
对于这样的所谓“明星”,良心何在?
钱,当然要赚,可你们就用着坦然吗?
人,毕竟是啊。
当良心都让“狗”吃了,人也不再是人了......
| |
分享 |
评论 (
2) |
阅读 (
?) |
固定链接 |
类别 (
人性论) |
发表于 20:40 | 最后修改于 2007-03-15 20:44
评论
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?